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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工作职能

2022-06-01 10:55:35  点击:[]

1、根据国家的科技政策和学校发展规划制定学校科技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依据国家科研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制定学校科研管理相关的文件、规章制度;

3、负责政府科技管理部门各类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科研项目的组织申报与管理;

4、负责企事业单位委托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等各类项目的组织和管理;

5、负责学校各类科研计划的组织和管理;

6、负责科研机构、科研平台建设的指导与协调;

7、负责科技成果的评价、推广转化及技术转移、奖励申报等工作;

8、负责相关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工作;

9、负责科研档案的管理,科技数据统计整理,教师科研工作量统计;

10、负责校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室工作,加强学校挂靠的各级各类学会的指导与管理;

11、负责做好三峡对口支援建设工作;

12、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有关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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