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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网上结项工作要求

2024-03-13 09:18:16  点击:[]

     根据工作安排,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启用网上结项。现就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结项条件

1.申请。项目结项申请应由项目负责人向学校(项目管理单位)提出,学校向我厅(项目主管部门)相对集中提出结项申请。不接受个人结项申请。

2.审核。项目管理单位须认真审核项目的完成情况。主要包括研究目标的完成情况,最终成果与预期成果的吻合度,知识产权情况,经费开支情况等。

3.验收。项目管理单位要严格执行结项验收程序。其中,省社科基金前期资助项目(重大项目、马克思主义中青年理论家培育计划项目)的结项 100%执行评审验收,委托项目的结项由省教育厅对项目的研究成果组织评审鉴定,其他各类项目的结项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立项数的25%组织评审验收。评审验收可以采用会议评审、通讯评审等方式进行。

二、结项材料

1.项目结项登记表。此表由项目管理单位填写,提交时,一张登记表(Excel)对应一个项目。

2.湖北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项目负责人按填表说明填写完成后,由项目管理单位审核后提交 PDF 版(需盖章)及 Word 版(不盖章)。

3.项目成果支撑证明材料。

①著作类成果。提交著作的 PDF 版,须为正式出版的版本(含封面、封底、版权页等)。

②论文类成果。期刊论文须提交期刊的 PDF 版(含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和封底,合为 1 个 PDF 文件)及正文 Word 版;会议论文还须提交会议的简介(PDF)。

③咨询服务报告。提交 Word 版报告和采纳证明(PDF)。采纳证明包括采纳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领导批示等,并详细说明采纳内容和实际价值。

④音视频及图片类成果。音频类采用 APE,WAV,FLAC等无损格式;视频采用 MP4 格式,H.265 编码,分辨率不低于 1080P;图片类(含书法绘画)成果分辨率不低于 1000万像素。此类成果需附详细说明(PDF)。

⑤外文类成果。著作类成果须提供摘要的中文翻译(Word),论文类成果须提供论文全文的中文翻译(Word)。其他外文成果须中文简介(Word)。

4.专家鉴定意见书。结项条件第 3 条要求中,应验收评审的项目,结项须提交专家鉴定意见书(PDF,项目管理单位须盖章,专家签名应手写)。

5.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若项目在执行过程中有重要事项发生变更,经批准同意的,须提交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PDF 版)。

三、结项流程

1.项目结项材料经学校项目管理单位审核无误后,打包发送至教育厅指定邮箱。一个项目一封邮件,邮件标题格式为“学校-项目编号-结项申请”。省教育厅将在收到申请 15个工作日内审核。

2.对审核通过的项目,我厅将在邮件中回复“预结项证书”。①对于省社科基金前期资助项目,项目管理单位收到预结项证书后,须及时寄出结项材料纸质件(含成果的原件)1 套,省教育厅将在收到成果纸质件后及时寄出结项证书。②对于其他各类项目,省教育厅将在完成审核后及时寄出结项证书,项目管理单位无需寄送纸质件(项目有特殊要求的除外)。结项证书的收件方为各高校学校办公室。

3.对审核不通过的项目,将在邮件中回复不通过的原因,项目管理单位应及时查收并按要求补充完善。再次提出结项申请需要重新提交全部电子版结项材料。

四、其他事项

1.自即日起,本结项办法涉及的相关表格启用 2022年版,请在湖北高校思政网(社科研究-相关下载栏目)下载,其他版本停用。

2.涉密研究项目不适用本提示,结项要求另行通知。

3.结项申请请按以上要求提交纸板2份,电子版一份。交学校科技处。

4.各项目管理单位应做好项目纸质档案的归档保存,以备查询。

5.其他相关要求,请遵照《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鄂财教发[2019]96 号)《湖北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鄂教财[2013]6 号)等规定

执行。


附件:结题相关材料下载

湖北省教育厅

2023 年 11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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